为使党员发展对象系统掌握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,正确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关系,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,6月6日晚,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明秀校区物理楼五楼大教室开展第60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二讲。本期由梁颖涛副院长主讲。
梁颖涛副院长首先带领全体学员共同学习了《党章》的内容,并结合唐正云和黄文秀两位党员的先进事迹,从新闻传播角度解读党员享有的权利以及履行的义务。他强调,新闻传播权利是人民赋予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权利,新闻人要使用好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,履行好宣传工作义务,深入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中寻求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的辩证统一,积极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。
通过本次党课学习,学员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和义务的理解,提升了党性修养。同时,作为新闻传播专业类的学生,也增强了为党和人民发声的意识,在未来的学习工作中,将用新闻的专业技能讲好中国故事,讲好中华民族复兴梦的故事。